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是:010-66092315、66093315;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:12391 moe.edu.cn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:1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、政策并组织实施。2、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,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、规模、速度和步骤,实施教育体制的改革等。3、负责全国基础教育(含学前教育)、特殊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校外教育、成人教育、高等教育(含社会力量办学),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区、县(国家)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。4、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;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等。5、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、教育贷款、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等。6、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,学校基建、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。7、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等。8、负责管理并协调、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等。9、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、人事调配、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、管理工作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