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质灾害有: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面塌陷、地裂缝、水土流失、土地沙漠等。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,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。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,既受制于自然环境,又与人类活动有关,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。
在某种意义上,地质灾害已经是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问题,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。因此,地质灾害防治就不仅是指预防、躲避和工程治理,在高层次的社会意识上更表现为努力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,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约束公众的行为,自觉地保护地质环境,从而达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