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埃及人是一天24小时划分的首创者,古埃及人制定了一年有12个月,取其倍数规定一天有24个小时。起初,祭司们把一天的时间划分为4块,规定白天10小时,夜晚12小时,黎明1小时,黄昏1小时,加起来是24小时。后来为简便起见,他们决定白天和夜晚各有12小时。虽然每小时长短随季节有所变化,但这种变化每年是一样的。
在应用公历中,由于发现世界时在各地的不统一性,于是,在1879年,加拿大铁路工程师伏列明提出了“区时”的概念,这个建议在1884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得到认同,由此正式建立了统一世界计量时刻的“区时系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