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票,只针对普通大、专院校,中、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、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,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、电视大学、业余广播大学、函授学校。
学生票只发给“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”。学生有无工资收入,由学校确定,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。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,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,并通知学校处理。
如果学生父、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,并分两处居住时,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,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。
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,当年未使用的次数,不能留作下年使用,中转换乘在中转站停留不能超过一天,超过后计算2次使用次数。
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,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发售学生票。
学生票使用时间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,6月1日-9月30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