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察冀分别代表的是:山西省、察哈尔省、河北省。
1、山西省,简称“晋”,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,省会太原市,因居太行山之西而得名,东依太行山,西、南依吕梁山、黄河,北依长城,与河北、河南、陕西、内蒙古等省区为界。2、察哈尔省,是民国时期的察哈尔省,简称“察”,省会张垣(今张家口)是塞北四省之一。1952年11月15日,察哈尔省撤销,划归北京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。3、河北省,简称“冀”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,省会石家庄。因位于黄河以北而得名。地处华北平原,东临渤海、内环京津,西为太行山,北为燕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