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公不包括什么

三公不包括宰相等官吏,周代己有此词,西汉今文经学家据《尚书大传》、《礼记》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、司徒、司空。古文经学家则据《周礼》以为太傅、太师、太保为三公。夏朝和商朝以前并没有三公这个职称的,而是周朝时候,“三公”是指:太师、太傅以及太保。

三公不包括宰相等官吏,周代己有此词,西汉今文经学家据《尚书大传》、《礼记》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、司徒、司空。古文经学家则据《周礼》以为太傅、太师、太保为三公。夏朝和商朝以前并没有三公这个职称的,而是周朝时候,“三公”是指:太师、太傅以及太保。秦朝、西汉时候,改以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为“三公”,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。

皇帝之下设三公,三公为:(1)丞相,承受皇帝之命,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;(2)太尉,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;(3)御史大夫,主要管理记事,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,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、奏章,监察文武百官。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,掌管图书秘籍,同时监察文武官吏;侍御史,掌管文书;监御史,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。西汉末至东汉初期演变为:大司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,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魏、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等皆沿用以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作为“三公”。到了后周,又改回原来周朝的称呼:仍以太师、太傅以及太保为“三公”。隋朝再次称“三公”为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其中太尉负责掌管军事,司徒负责管理地方,司空负责审理刑事,唐朝时候就延续隋朝制度,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动。

从古至今,三公一直是中国政府机构中的重要职位,它们的职责和权力也逐渐发展和变化,更加明确了其在政府中的地位。虽然三公的官职名称和职责有所变化,但其在政府机构中的地位仍然十分重要,其重要性在于它们可以直接协助皇帝管理天下,加强政府的行政管理,有效地推动政府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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