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级市和区哪个级别高

一般情况下县级市和区级别一样高。1932年,中华民国开始于省与县之间设置“行政督察区”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,其管理机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省政府派出机构,主要负责行政管理、司法管理、经济管理等工作。

一般情况下县级市和区级别一样高。1932年,中华民国开始于省与县之间设置“行政督察区”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,其管理机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省政府派出机构,主要负责行政管理、司法管理、经济管理等工作。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,改行政督察区为专区,专区所领导的市称为专辖市,其行政地位与县相同;1967年~1971年,专区逐渐改为地区,专区领导的市变为地区领导,专辖市改称地辖市。

1980年以后,随着工业化、城镇化的不断推进,大多数县级市都以“撤县设市”的方式建立,县级市被作为行政区划术语被正式确立下来,中国共计389个县级市。

而地级行政区,是我国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的行政区的总称,是我国的二级行政区,包括地级市、地区、自治州、盟,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,由省级行政区(仅限于省、自治区)管辖,1970年,随着“专区”改称“地区”,官方对“专级行政区”改称“地级行政区”;1988年起仅存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,地级市、地区、自治州、盟。地级行政区在国家行政区划中占据重要地位,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行政事权、行政管理和司法管辖范围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规定。

地级行政区的建立,不仅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行政效率,提高行政管理水平,更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。它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当地的社会环境,而且可以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,更有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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